各系(教研室)、各单位:
为了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做好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加强并规范我院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使我院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将713贵宾会检测线路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 筑 学 院
2018年7月10日
713贵宾会检测线路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我院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713贵宾会检测线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福大研〔2016〕30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校研[2017]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5~7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和纪检委员,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能力的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学院综合能力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成立学院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有博士点的学科,考核小组中正高职称的教师应占60%以上,有硕士点的学科,考核小组中正高职称的教师应占40%以上。
二、推免生条件
(一)生源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思想品德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三)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我院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业情况、德育情况和综合能力考核等,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申请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按权重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权重构成的情况是:学分绩点成绩(各专业按教务处导出绩点排名为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80%,德育测评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综合能力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为15%。而综合能力成绩再细分为科研业绩成绩×3%+面试考核成绩×12%。即:
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80%+德育测评成绩×5%+科研业绩成绩×3%+面试考核成绩×12%
1.前八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713贵宾会检测线路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排名要求是:
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以内,前八学期,一般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特殊情况若有,仅限最多1门非主要课程有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前八学期允许最多有1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2.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排名较前(注:在当年同学科门类前50%左右),根据推荐类别和学科门类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校内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分数线,具体分数要求以每年的学校另行文件规定为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根据学校规定,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根据学校规定,从2014级起,我校本科生若国家英语六级成绩达到全国四、六级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国家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80分以上(含480分),也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生要求。
3.德育测评成绩按照《713贵宾会检测线路本科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校学〔2009〕36号)的精神执行,德育测评成绩取申请人前八学期德育测评的平均值。
4.科研业绩成绩以申请者提交的各类获奖证书、专利等纸质文件为依据,考察学生科学研究与学科创新能力。(科研业绩成绩评定细则见附件一)
5.综合能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环节综合考核考生的各项能力。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成绩高低筛选后进行综合能力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主要由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培养能力、分析和语言能力和外语能力等方面构成,侧重对考生创新精神、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面试考核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30分,综合素质20分,培养能力20分,分析和语言能力15分,外语能力15分。
面试考核环节设建筑类专业综合组进行考核。考生按照抽签名单的顺序逐个进入面试考场,现场英文自我介绍,并根据评委提问,结合相关知识做出回答。面试时间每人一般不少于20分钟,评委老师根据面试者水平当场独立打分,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申请人的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成绩。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和面试比例
结合学校分配至我院的推免生名额,各专业的考核比例为推免名额的1:1.2至1:1.4之间,具体考核比例在每年的推荐工作方案中明确和公布,实际面试考核名额四舍五入。考核名单根据各专业的学生申请人的学分绩点、德育测评成绩和科研业绩成绩之和,按本专业同年级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学院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了解申请推免学生本科毕业后的就业和深造意愿,引导申请推免学生更加慎重参与推免和珍惜推免资格,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对有明确就业或出国等意愿的学生不作为推免考核人选。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如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数确实超出下达的名额,学院可作为候补对象上报,并注明候补顺序。
四、评定标准
(一)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学院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二)根据福大研[2014]44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在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教授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五、本办法自2018年7月10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13贵宾会检测线路建筑学院
2018月7月10日
附件一:
713贵宾会检测线路建筑学院推免生科研业绩成绩评定细则
根据《713贵宾会检测线路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14〕4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中科研业绩成绩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科研业绩成绩以申请者提交的各类获奖证书、专利等纸质文件为依据,考察学生科学研究与学科创新能力。根据申请推免生本人本科期间参与科研创新所获成果给予加分,加分具体项目如下(满分100分):
一、论文发表与专利授权基本分与权重:
表1.论文、专利等基本分
论文专利分类 | 一类 | 二类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基本分 | 25 | 15 | 12 | 5 | 5 |
注:期刊论文类别以附件二所列为准。
表2.论文专利等作者排名权重
论文专利作者排名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其他作者 |
权重 | 1 | 0 | 0 |
注:增刊按下降一级别计;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时,学生若为第二作者则按第一作者计。
二、建筑类专业相关学科竞赛的基本分及权重
表3.建筑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级别的基本分
表4.建筑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等级的权重
获奖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它奖 |
权重 | 1 | 0.6 | 0.4 | 0.2 |
注:本项目加分=∑子项目基本分*权重。建筑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含:
①国际级、国家级二类竞赛
世界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ISAIA INTERNATIONAL STUDENT DESIGN COMPETITON、亚洲建筑交流国际学生设计竞赛、亚洲建筑新人战、谷雨杯(原REVIT杯)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中联杯”大学生建筑设计国际竞赛、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城市交通出行创新实践竞赛、IFLA国际大学生风景园林设计竞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
②省级二类竞赛
全国高等院校建筑与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美术作品大奖赛、艾景奖▪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蓝星杯”/“威海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方案竞赛、全国高等院校建筑与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美术作品大奖赛。
③校级竞赛
海峡建筑新人奖。
注:建筑类专业相关的各等级学科竞赛名录不尽之处,以713贵宾会检测线路教务处认定的名单为准。
三、非建筑类专业的学科竞赛
表5.非建筑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级别的基本分
表6.非建筑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等级的权重
获奖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它奖 |
权重 | 1 | 0.6 | 0.4 | 0.2 |
注:本项目加分=∑子项目基本分*权重。非建筑类专业的学科竞赛包括大学生英语类竞赛、计算机软件类竞赛、高数类竞赛、物理类竞赛、化学类竞赛等由国家级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我校相关部处主办的相关竞赛。
四、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表7.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加分
考核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组成员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15 | 10 | 10 | 7.5 | 7.5 | 4.5 |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10 | 7.5 | 7.5 | 6 | 6 | 4.5 |
713贵宾会检测线路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 | 6 | 4.8 | 4.8 | 3.6 | 3.6 | 2.4 |
五、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表8.创新创业大赛的基本分
表9.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等级的权重
获奖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奖 |
权重 | 1 | 0.6 | 0.4 | 0.2 |
注:本项目加分=∑子项目基本分*权重。各类创新创业含各级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大挑)、各级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其他专项性质的创新创业类竞赛按降一等计分。
六、文化、艺术、体育竞赛
表10.文化、艺术、体育竞赛类的基本分
表11.文化、艺术、体育竞赛类获奖等级的权重
获奖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奖 |
权重 | 1 | 0.6 | 0.4 | 0.2 |
注:本项目加分=∑子项目基本分*权重;若按比赛名次计分时,前三名按一等奖计分,第四、五名按二等奖计分,第六、七、八名按三等奖计分。
说明:
1.科研业绩加分累积不得超过100分。
2.奖项不分等级的学科竞赛获奖者须提供佐证材料,并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确认加分值。
3.学科竞赛团体项目人数最多认定四人。
4.获得相应奖项的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提供佐证材料,具体为:
①专业论文发表者需提供论文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出版刊物原件以及复印件。
②专利获得者需提供专利授权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通过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者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或教务处公示材料(打印网页纸质版)。
④竞赛类项目需统一携带奖状原件以及复印件。
5.相关佐证材料经我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方可加分,若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证,直接取消该生推免生资格。
6.以上材料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均需上交留档。若对佐证材料仍有疑问,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便后续落实加分工作。
附件二:
建筑类学科期刊论文目录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学科(简称“建筑类学科”,下同)核心期刊的认定:
1.建筑类学科“一类核心期刊”
鉴于建筑类学科的特殊性,除理工科和文科认定的“一类核心期刊”外,增列以下8种期刊为建筑类学科“一类核心期刊”:
城市发展研究(CN刊号:11-3504/TU)
城市规划(CN刊号:11-2378/TU)
城市规划学刊(CN刊号:31-1938/TU)
风景园林(CN刊号:11-5366/S)
建筑师(CN刊号:11-5142/TU)
建筑学报(CN刊号:11-1930/TU)
新建筑(CN刊号:42-1155/TU)
中国园林(CN刊号:11-2165/TU)
2.建筑类学科“核心期刊”
学校认定的理工科和文科“核心期刊”以及未列入“一类核心期刊”的全国学科评估统计的建筑类国内学术期刊(详见附件三)均为建筑类“核心期刊”。
除上述期刊外,增列以下9种期刊为建筑类学科“核心期刊”:
华中建筑(CN刊号:42-1228/TU)
建筑技艺(CN刊号:11-5792/TU)
建筑科学(CN刊号:11-1962/TU)
景观设计(CN刊号:21-1507/TU)
景观设计学(英文。CN刊号:10-1105/TU)
南方建筑(CN刊号:44-1263/TU)
动感(原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CN刊号:11-5299/GO)
小城镇建设(CN刊号:11-4418/TU)
住区(CN刊号:11-5915/TU)
附件三: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学科补充期刊
2018年建筑学第四轮评估后,学位中心经广泛调研,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除统计SSCI A&HCI CSCD CSSCI等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外,还补充部分期刊,名单如下:
序号 | 期刊名称 | 主办单位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学 | 风景园林学 |
1 | 建筑学报 | 中国建筑学会 | * |
|
|
2 | 时代建筑 | 同济大学 | * |
|
|
3 | 建筑师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
|
|
4 | 风景园林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北京林业大学 |
|
| * |
5 | 中国园林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
| * |
6 | 国际城市规划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
| * |
|
7 | 现代城市研究 | 南京城市科学研究会 |
| * |
|
8 | 新建筑 | 华中科技大学 | * |
|
|
9 | 古建园林技术 | 北京古代建筑工程公司 |
|
| * |
10 | 世界建筑 | 清华大学 | * |
|
|
11 | 建筑创作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 |
|
|
12 | 规划师 | 广西期刊传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3 | 室内设计与装修 | 南京林业大学 | * |
|
|
14 | 中国城市林业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
|
| * |
注:建筑、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学科仅能分别补充填写表中表“*”的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