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和“福建助学APP”打分、年级及学院审核,现对我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始名单及国家助学金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6387,18850101680。 713贵宾会检测线路2022年11月22日